【8月1日起實名辦稅逐步推行啦】如何完成實名信息采集?看完秒懂
實名辦稅是對納稅人的辦稅人員身份確認的制度。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負責人、經營者,以下簡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員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稅務機關采集、驗證、確認其身份信息后,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不同類型納稅人可依照下述操作指南進行實名信息采集、修改↓↓↓
一、新辦“一照一碼”納稅人辦稅人員信息采集
新辦“一照一碼”納稅人應在辦理登記信息補錄業務時完成辦稅人員實名信息采集。
1.登錄上海稅務網上辦稅服務廳(以下簡稱網廳),填寫表單 。
納稅人登陸網廳新辦企業通道,進入《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填寫頁面,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查詢工商登記信息,并按要求填寫表單,根據實際情況錄入一條辦稅員信息。
2.驗證信息,保存表單
表單填寫完畢,點擊“保存”按鈕。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即時驗證,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的身份信息均通過驗證的(姓名同身份證號碼匹配),表單方可保存。若身份證類型非大陸居民身份證的,系統暫作認驗證失敗處理,但可以保存表單。
如圖所示,系統將提示具體辦稅人員失敗信息:
驗證通過后,系統還將提示如下內容:
3.上門辦事,同步信息,綁定關系。
納稅人完成上述操作后,攜帶資料直接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登記信息補錄業務。服務窗口完成登記信息補錄業務后,將已采集的辦稅人員信息同納稅人登記信息建立綁定關系。
上門辦理首次涉稅事項的辦稅人員必須是《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已填寫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或辦稅員之一。
上門辦理首次涉稅事項時,該辦稅人員需按如下要求出示材料:
1)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2)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3)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稅務代理協議(合同)原件。
若辦稅人員在《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采集的人員之外,需配合稅務機關現場采集、驗證身份信息,并按要求出示材料;身份信息未驗證通過的,稅務機關將不受理本次業務。
二、存量納稅人的信息更正業務
存量納稅人是指參與批量采集的、已辦理過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存量納稅人可在2017年8月1日后登陸網廳“辦稅人員”模塊查看批量采集的結果。
如上圖所示網廳“辦稅人員”界面,辦稅人員姓名處
表示驗證通過;
表示驗證未通過。
所謂驗證通過僅指:姓名、身份證號碼通過。
修改:驗證通過的人員手機號碼、其他個人信息需要修改、補充。
停用:辦稅員驗證不通過的直接點擊“停用”、“新增辦稅人員”。
財務負責人驗證不通過的,信息更正需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稅務變更登記完成。
對于信息驗證失敗或未參與批量采集的辦稅人員按如下規則完成信息更正:
(一)法定代表人信息更正
若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批量采集時驗證失敗的,納稅人需先行前往工商登記機關核查、補正相關信息。再到辦稅服務窗口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業務,完成法定代表人身份驗證并獲取影像信息。驗證失敗的,服務窗口將結果告知經辦人。
(二)財務負責人信息更正
1.變更登記、修正信息
納稅人登陸網廳進入變更登記界面,選擇變更內容為財務負責人及相關信息(手機、郵箱等),界面自動帶出變更前內容,納稅人填寫變更后內容。
保存信息后點擊“下一步”按鈕時,網廳將財務負責人身份信息及手機號進行驗證,身份信息通過驗證的(姓名須同身份證號碼匹配),表單信息方可保存。若財務負責人身份證類型非大陸居民身份證的,還需要在線下辦理信息采集事宜。網廳稅務端審批同意后,該變更信息將寫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統。
2.查看結果,同步信息
納稅人登錄網廳,查看變更登記事項已辦結的通知書。
然后進入“辦稅人員”模塊,點擊“同步登記信息”
按鈕,更新辦稅人員信息。
(三)辦稅員(含其他人員)信息更正
辦稅員信息更正由納稅人網廳自行維護,不采用變更登記方式。
1.停用辦稅員
納稅人登陸網廳進入辦稅員模塊查看辦稅員列表,凡批量采集比對不通過的辦稅員在其姓名旁有醒目提示,首先對其實施“停用”。
停用等同于停止授權,則需要數字簽名。
2.新增辦稅員
納稅人在辦稅員列表中點擊“新增辦稅人員”按鈕,進入信息錄入界面,依次錄入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代理人等數據。
點擊“實名比對”按鈕,系統對身份信息、手機號、輔助信息進行實時驗證,并返回驗證結果。
身份信息通過驗證的(姓名須同身份證號碼匹配),表單信息方可保存。此處等同于簽署授權委托書,需要數字簽名。
若辦稅員身份證類型非大陸居民身份證的,需在線下辦理添加和信息采集事宜。
友情提示:
所有辦稅人員信息增加、修改采集驗證通過后,需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主頁【辦稅人員】模塊點擊【同步登記信息】進行同步信息更新: